扶沟坛庙寺,元延祐三年(1316)县尹赵琼、监县塔海创修礼殿,至治元年(1321)监县买闾忠翊修神门、置学田,至正十六年(1356)监县纽台大举重修,后经兵火,独庙庭尚存。
明洪武三年(1370)建凳付晚遥于北郊。成化中圮于水,知县胡宣改置西北近郊,坛制高四尺五寸,方二丈五尺。石柱二,高二尺五寸,方一尺。去坛二尺五寸埋之,每岁仲春、仲秋祭日,出主于坛而祭,祭毕藏之。清朝嘉庆十一年(1806)知县殷秉镛建庙三间,改设木主二,藏于庙。
明洪武三年(1370)建于南郊,坛制同社稷。清朝嘉庆十二年(1807)知县殷秉镛重修坛庙门垣,至清光绪十五年(1889)仅存一台。
清雍正五年(1727)知县秦铸奉文建于南郊外,坛高二尺五寸,宽二丈五尺。神牌高二尺四寸,宽六寸,座高 五寸,拔洪碑宽九寸五分。庙正房三间,配房各一间,东、西、南三门。藉田四亩九分。嘉庆十一年(1806)知县殷秉镛重修,同治十二年(1873)知县杨恩铭重修。
旧在北郭,圮于水,后改置城外西北隅。
元延祐三年(1316)县尹赵琼、监县塔海创修礼殿,至治元年(1321)监县买闾忠翊修神门、置学田,至正十六年(1356)监县纽台大举重修,后经兵火,独庙庭尚存。明洪武二十年(1387)知县张遵道奉诏建大成殿五间,东西庑各十间,棂星门、戟门俱三间,明伦堂五间,在大殿后神厨、神库、宰牲房各三陵享再堡间,存心、养性斋各三间,会馔堂三间,学仓五间,庙西置射圃、观德亭,学制颇备。天顺三年(1459)知县陈纪、康昭相继重修。成化十五年(1479)署县事石纯粹改建明伦堂,十六年(1480)知县胡宣设重门,外曰“崇儒”,内曰“重道”,左曰“义路”,右曰“礼门”,建号舍二十耻束询间,置神幄祭器。二十一年(1485)知县李增修葺。弘治十七年(1504),知档请求县高昇重修礼殿,建儒林坊。嘉靖十年(1531)知县赵辅奉诏建启圣祠、敬一亭于文庙东,四十二年(1563)教谕胡伯涵署县事,移启圣祠于西偏。万历六年(1578)知县管应凤修庙庑,二十六年(1598)知县戴天德、训导石岩重修。三十年(1602)知县全良范修棂星门、儒林坊,又毁于兵,仅存大殿、棂星门。清顺治七年(1650)知县杨在陛草创两庑各三楹,十一年(1645)知县吴朱祯修大成殿、棂星门、戟门,十五年(1658)知县王佐建启圣词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知县周土皇重修,改作棂星门(邑庠生郝羽冲捐石坊为之),建明伦堂(布衣高颍捐客舍为之)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)知县赵如桓凿泮池,五十七年(1718)知县郁土员白超重修,邑人马崇璧植柏百株于大成殿后。雍正十一年(1733)知县周钰改 明伦堂为崇圣祠,以崇圣祠为忠义祠,而改忠义祠为明伦堂(从生员卢宸等之请也)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知县马伯辂重修,改两庑各五楹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)知县董丰垣重修大成殿、明伦堂,并修崇圣、忠义、名宦、乡贤等祠及两庑、棂星、戟门、魁星楼、泮池、宫墙,教谕毛宣桓、训导李三德董之。乾隆四十八年(1783)知县赵文重牛酷姜重修棂星门,嘉庆元年(1797)知县杨芝年重修,十二年(1807)知县殷秉镛重修泮池,移于城下照壁前。同治六年(1867)署知县冯金甲饬邑绅重修。